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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法院:生意伙伴起干戈 法官调解化玉帛

时间: 2014-12-31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连平县法院:

生意伙伴起干戈 法官调解化玉帛

 

2014-12-31  来源:河源日报02

 

河源日报讯 “我们以后能继续合作,多亏了法官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工作。” 原、被告握手激动地说。日前,连平县法院忠信法庭法官依法成功调解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47月中旬,原告欧某批发了一批家具给被告连平县一家具有限公司,被告当即支付10万元,剩余款项30.29万元双方约定一个月后付清。一个月后,被告称这批家具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余款。多次催促付款无果后,12月初,欧某起诉。

法官了解基本情况后,认为调解为上策,便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但因双方分歧太大而调解失败。立案后,办案法官并未放弃调解此案,分别在庭前、庭后两次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均因分歧太大调解未成功。

1223,办案法官再次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向双方阐明自己对纠纷起因和双方责任的看法,从正反两方面给双方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为调解成功奠定了基础。在取得双方理解和认同后,办案法官因势利导,首先为原告仔细分析利弊,让其充分考虑得失。其次向被告讲明,拖欠货款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如果以判决方式结案,有可能对被告不利,也必然引发双方矛盾加剧。原、被告双方听取劝导后,权衡各自利弊,均理性地作出让步。原告只要求被告给付23万元,被告同意在20151月底前分3期支付。双方当事人握手和好,表示以后仍可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