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9 来源:河源日报
河源日报讯 2月6日,何知行等18名工人从连平县法院执行法官的手里领到了盼望已久的工资共计16.96万元。
何知行原是河源市金华水泥有限公司的工人,他和蓝襁辉等18名工人于2003年先后进入该公司打工。2010年8月30日,该公司停产,但未与18名工人解除劳动关系,且从当年8月至2011年5月拖欠18名工人工资共计48.4万元。18名工人向连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河源市金华水泥有限公司不服仲裁,具状诉至连平县法院。2014年3月,河源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河源市金华水泥有限公司和另一被告共同支付18名工人工资。2014年5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何知行等18名工人遂向连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连平县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为欠薪案件、涉及人员多,且多为家庭困难的农民,立即启动重大疑难案件应急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针对该公司已破产清算这一特殊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一方面多次往返银行等部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另一方面与国资办积极协调。经过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法院依法对该公司废铁进行拍卖,得款16.96万元,最终帮助18名工人执行回部分拖欠工资款。
连平县法院院长程平凡表示,法院力争在春节前攻坚克难,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并及时将案款执行到位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